马来西亚颁布发表对涉华PET树脂征收最高1174%反推
发布日期:2025-06-06 18:01
[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(PET)]做出反推销必定性终裁,具体如下:,江苏海伦石化无限公司、江苏兴业塑化无限公司以及江阴兴泰新材料无限公司均为2。29%,其他出产商/出口商为11。47%;。该办法无效期为5年,自2025年5月7日起生效,至2030年5月6日终止。本案涉及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(AHTN)3907。61。00。00项下的产物。2024年8月9日,马来西亚投资、商业及工业部发布通知布告,应国内出产企业Recron(Malaysia) Sdn。 Bhd。于2024年7月10日提交的申请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PET树脂启动反推销查询拜访。马来西亚投资、对该案做出反推销必定性初裁,决定对上述国度的涉案产物征收为期120天的姑且反推销税,中国为6。33%-11。74%、印度尼西亚所有出产商/出口商为37。44%。